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 7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省仍对普通高校招收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四个类别艺术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类专业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相关考试机构和组考院校具体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