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混合所有制新型综合艺术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是参照国内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院校之一,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具有独立颁发本科毕业文凭和授予学士学位资质。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为拟招生计划数,最终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正式下达计划数为准。)如下: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1、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各专业考试要求如下:

    2、报考方式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须在符合各省市相关招考规定的基础上,依照我校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受疫情影响,如所在省份统考科类有所调整,请以各省考试院最终要求为准。

    3、校考科目及考试规程: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初试内容(远程线上考试,分值:合格/不合格)

    1、形体观察:

    通过视频展示形体基本情况,考查考生的身高、比例及整体形象。时长不超过2分钟。

    2、形体/舞蹈(自备舞蹈,无伴奏)

    展示一段舞蹈或体操,考查考生的肢体协调性、柔韧性与形体技能。时长不超过1分钟。

    考试要求:

    1、考试采用在线录制视频并上传的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形体展示的服装,换装时考生本人不可离开录制画面,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各部分录制时长。拍摄过程中禁止使用剪辑、合并、暂停、美颜、滤镜等特殊技术效果。

    2、录制初试形体观察内容时,女生着黑色分体的不带裙边泳装(比基尼),男生着黑色泳裤,均赤脚进行录制。按照规定动作进行形体观察录制。

    3、形体展示部分自选舞蹈曲目(风格不限),考生统一穿黑色紧身T恤和黑色长裤,黑色猫爪鞋。

    注意:不允许化妆、不允许佩戴美瞳隐形眼镜,不得穿丝袜和佩戴饰品,发式扎马尾、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

    4、初试两项科目中间不暂停,且总录制时长不超过3分钟。拍摄过程中要求采集区域光线充足、场地较宽裕、尽量避免嘈杂、拥挤、光线较弱的场合。

    5、考试流程及相关要求可参考本专业示范视频(所提交的视频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

    (二)复试内容(现场面试,满分值100分)

    1、形体测量及观察:

    通过测量考生的身高、三围、体重、肩宽、上下身比例等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女生着黑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比基尼),男生着黑色泳裤。

    注意:考生不允许化妆、不允许佩戴美瞳隐形眼镜,不得穿丝袜和佩戴饰品,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女生需将长发梳成马尾辫、梳理刘海露出脸部完整轮廓,男生不得留长发。

    2、台步展示技巧:

    根据音乐展示台步及模特技巧,考察考生步态、姿态、表现力及乐感等。女生穿着白色紧身短袖T恤、黑色紧身短裤及高跟鞋,男生穿着白色紧身短袖T恤、黑色紧身长裤及皮鞋。台步展示中女生高跟鞋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男生皮鞋跟高不得超过5厘米。

    3、才艺展示:

    A.必考内容:自选舞蹈曲目(风格不限),考察考生的形体协调性、韵律感、艺术感染力等。考生统一穿黑色紧身T恤和黑色长裤,黑色猫爪鞋。自备U盘及便携式音乐播放器,不得使用手机播放音乐。时间不超过1分钟。

    B.选考内容:自选清唱演唱曲目一首(风格不限),时间不超过1分钟。

    4、口试:

    自我介绍(中文及英文)不超过30秒。

    抽取考题并回答问题,考察考生的文化素养及语言表达能力。

    注意:考生在口试环节穿着黑色紧身上衣+黑色紧身长裤+平底鞋进入考场。要求考生自备5寸以上头像及全身照两张,在照片上注明姓名、准考证号,于参加考试前交给工作人员。

    二、录取规则:

    1、如所在省份有相关类别省级艺术类统考,须统考合格。

    2、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初试成绩不带入最终成绩。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在同一专业大类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高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分专业录取,具体规则如下表,无专业级差。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相关类别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线(专业所在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普通类专业除外)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分省计划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以其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相关说明: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其所属专业大类(即:专业类别),同一专业大类所含专业统一划线,在该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大类之间不进行调剂录取。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摄影、美术类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我校依据沪价费[2005]24号、沪教委民[2015]4号、上视董决字[2019]9号等文件,2021年收费标准为:

    艺术类(含美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0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保障制度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官网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官网内招生热线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办”公众号后进行网上咨询。

    官网网址:www.siva.edu.cn

    招生热线(工作日9:00-16:00):021-67823033、67823034

    (扫描上方二维码后关注,可进行校考报名、校考成绩查询、招考信息了解、招生咨询等)

    八、投诉监督

    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7820592。

    九、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汇路699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